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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5-20 22:34:45 ]
标签:打瞎人眼不用坐牢 法院代为赔偿        阅读对象:所有人

      中国反腐维权网讯  ( http://www.fanfucn.com)作者:葛树春  

李勤德1994年4月因为被告陈国平欠其踏三轮车的车资七十余元多次讨要未果,李之妻徐小妹于当月20日上午到陈家讨要时发生口角而不欢而散。当日下午,陈国平找到正在车站旁边等活的李勤德二话不说上去就打,打斗过程中,陈一拳打中李的眼镜而导致眼镜破裂。随之,李的眼球被划破而出血不止。被打后,李和徐赶到江北公安分局慈城镇派出所报案,但是该所竟然没给立案。最后李被送到医院治疗,而花去500多元。后来,有熟人告诉说,被告陈国平的亲弟弟就在该派出所做联防队队员……

     感觉到自己受了冤屈的李勤德马上将陈告上了法庭。江北区人民法院给李鉴定为轻微伤后判决陈赔偿李510元医疗费。李右眼后来越发严重甚至模糊不清,于是其在1999年年底将陈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十数万元。法院在2001年时判决陈赔偿2•9万元,但无需负任何刑事责任。李感觉不公再次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法改判陈赔偿4•7万元。判决两年来,该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长达两年多,陈家只给付了四千元钱。而此时李的右眼已经完全坏死并眼压奇高,但又没钱手术。于是在李家夫妻的多次上访甚至到市府门前摆摊喊冤后,在宁波市原政法委领导的批示下,中法执行局马上将余款全部执行回。随后李拿该款一用于还多年来看眼病的旧债及去医院将右眼球摘除并装了义眼。

      接着,李又多次要求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鉴定函而让自己到浙江省公安厅物证中心鉴定,甚至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和市区两级残疾人联合会都为此出具了证明。在此情况下,中法还是不同意重新做法医鉴定。后来,李又进京上访到最高人民法院,宁波中法2004年才让李到上海去做了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害,伤残七级,李眼球摘除和外伤有关系”。随后,宁波中法才给被告陈国平判了缓刑1年半。至于赔偿款则是挤牙膏式的又多加了1万多元

      另外,李的另外一只眼睛也受到了坏眼睛的影响而急需住院治疗,宁波光明眼病医院院长还曾为李出具了书面证明。
从那时起,李家夫妻开始了8次进京上访,最后在2007年8月,江北区法院拿出12万元作为救济款补偿给李家,其中先期给付8万元,余款4万元只要李家夫妻不再上访,将2008年2月份再给付。

     因为当时上访和看病而花掉十七万元,而急需还债,于是徐小妹就在那份“不再上访补偿协议上”签了字,不过其签字的时候有意把名字签反了。
据徐日后透露,其当时签反名字的目的就是表明宁波法院的某些法官什么都是反着来的。

     而此时,李的另外一只眼睛也受到了坏眼的影响而急需住院治疗,宁波光明眼病医院院长还曾为李出具了书面证明。

     于是,李多次来往宁波和上海看病。为此,又不断需要一笔笔不菲的费用。

     随后,李家夫妻再次踏上四处上访之路。对于自己成了上访专业户,李家夫妻很有想法:“政府给救济还有签协议的吗?其实那钱就是法院给的封口费!正因为当初派出所的不作为,法官的枉法才导致老李双眼今天的后果,如果当时法院秉公执法,早日拿到赔偿用于治疗,会有今天这样的恶果吗?”

      李家夫妻聘请的律师还算了如下一笔账:因为眼睛的毛病,每年光吃药就要8千多元,而老李其实不老也就50多岁,还有数十年的活头。左眼的继续治疗费,再加上各种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美容费、精神赔偿费等等,没有六七十万元绝对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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