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干什么?
在古典经济大师亚当.斯密看来,政府最好什么也别做,只当“守夜人”,晚上别人睡觉的时候,出来打更,看门,报“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斯密对于市场机制的分析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理论:
首先,交换的必然性和交换的互惠性,是使个人利益通向社会利益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其次,个人在进行交换时,必须要有法律对产权的清晰界定和保护,以确保交换在当事人共同利益的边界内发生,这就明确界定了政府的职能——制定规则并保证规则的实施,此外的一切都由市场来决定。
对这种职能的一个形象描述就是:政府扮演了“守夜人”的角色。
经济学理论和几百年的经济发展社会实践表明:政府不仅在市场正常运转时不能成功地开展有效干预,即使市场失灵,政府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干预。
历史和实践说,与其干预不如不干预。
为何政府干预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呢?
首先,无法要求管理层个人(那是一大群人)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全都成为克己奉公的利他主义者。
其次,理性的市场行为人会预期到政府采取的行动(可能是在上了很多次当以后),所以,政府因善意而进行的“欺骗”将无法达到目的,最终的结果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不是最优的。
第三,政府干预必须依赖于一个全知全能的观察者。在市场经济中,这个难度太大了。
步其后尘,自称有着温和社会主义倾向的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他著名的《自由选择》一书中说,政府的职能主要有 4个:保证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
在凯恩斯(1936年)之前,没有什么宏观经济理论能够支持宏观政策,人们遵循的是斯密教条,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守夜人”。政府要干预市场名不正言不顺,因而对于市场经济的介入程度不是很深。但是,在经济学“凯恩斯革命”之后,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不少国家的政府不但理直气壮地干预市场,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发号施令,部分地、甚至整个地取代了市场经济。
现在的官员对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多少有些了解,而且在实践中似乎更多的是“实践”着凯恩斯理论,在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上喜欢作伸手和扩张的事情,名曰“干预市场、积极调控”。许多人嘴上喊要转变政府职能,但行动上老爱干份外事,有人是因为事业心强,还可以理解。也有的是因为“警察”当惯了,权力欲特别旺盛,那里有好处就到那里去指导、协调、整治。正如前总理朱所评价的“有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还不是很清楚,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并称这种现象是“角色错位”。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标最终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的正业首先应该是“守夜”。政府把“守夜”的角色当好了,才有经济建设的群众基础,才有经济发展的社会平台,因此,各级政府和官员们应该首先学会做“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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