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公民网负责人傅建祥家私人住宅被“陶朱街道”非法暴力拆迁【第1833天】2010年2月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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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 2010-02-03 16:01:25 ] 
“网络是一个广阔天地,每个网民都是一把利剑,只要有情况都可以举报。它也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一个巨大成果,网络的发展可以看成是党和群众共同反腐的一个结合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平台。”谢世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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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10-01-28 20:11:05 ] 
在2002年街道政府以发展经济为理由,大量圈征本村农民承包田,破坏基本农田,搞“以租代征”严重侵害了我们农民的切身利益。真是目无中央政府法律法规,目无农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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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6 19:29:50 ] 
【“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的违法问题分析】 (1)广泛性。 自记者发稿时止: “陶朱街道”共发表举报文章44篇; “暨阳街道”共发表举报文章37篇; “浣东街道”共发表举报文章3篇; “大唐镇”共发表举报文章19篇; “店口镇”共发表举报文章1篇; “陈宅镇”共发表举报文章14篇; “枫桥镇”共发表举报文章3篇; “诸暨市旧城改造”文章共26篇。 (2)严重性。 地方政府官员严重腐败——国家和农民百姓的经济严重受损【公民记者:傅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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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6 19:16:43 ] 
1、何立桂(***员)上届村主任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建造羊棚猪圈,面积约10平方米。 2、何立桂之弟何贤钦(党员)、何永庆依仗其兄何立桂,未经批准乱建小屋各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 3、何立桂之妹夫何建永其妻为上届妇女主任,因家遭火灾,并接受了市、镇、村的救助,在原宅基上翻建三层楼屋,而何建永把自己二间卖给其弟何建国,而凭借何立桂村主任之权,不办任何手续,在土名“葡萄坑”的地方建造三间三层楼房,落地面积约120多平方米。 4、何天祥,党员,未经批准将原二层楼房翻建为三层楼住房,面积也有扩大。 5、何立桂之妻何阿根、何小根,未经批准私建小房各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 6、何建法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建造楼房连加空层为四层三间楼房,面积约120平方米,此宅基地原为其姐夫何明祥在20多年前所建,后因其姐夫去世而卖给何建法,根据有关土地法规定,应重新审批方可建造。 7、何元龙在公共操场上未经批准建造茅厕,并且霸占了何周南户的晒场基搭建加空层。 8、何月江买的集体楼房两间半,而其它土地村级府按《土管法》73条规定不得买卖,更不能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建新的建筑物,而何月江却霸占了集体的消防用塘面拦起围墙,未经批准在道地上建起60余平方米架空层,并因此而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出入道路,此为非法建筑,坚决要求拆除、恢复原样。 9、原支委村委何欢迎在道地也有非法建筑。 对第8、9项,村两委讨论要执行拆除(村委、支委盖章),但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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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6 19:10:32 ] 
诸暨公民网成立至今已5个月了,光关于诸暨市的土地违法问题的举报文章已发表了近150篇,相当于每天都有一篇新的土地违法问题的文章被上传,这个数字 让我们公民网记者自己都感到吃惊,想不到诸暨的土地违法如此严重。
固定链接 | 评论(2) | 0次浏览 | 引用通告 | 类别:【傅建祥】陶朱街道禾丰村
[ 原创 2008-08-06 19:02:32 ]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给出的三份(国土资源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居然出现“同一个村”征用面积有“三个不同答复”的严重错误,这简直是个笑话。
[ 原创 2008-08-05 13:52:58 ] 
关于这起违法用地建造别墅案,曾有百姓举报过,后来也叫停过。但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法力确实太大,中央政策最终也拿它没办法。别墅群就这样堂而皇之、毫无顾忌、大摇大摆的建造着、倒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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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5 13:45:44 ] 
笔者于2008年5月24日下午到诸暨市西江桥西头、环城北路路北实地查看了正在兴建的一幢幢别墅。此别墅群约于2007年开工,从商业广告上可以看到,其美名为尊崇生活、都市贵胄的“怡江花园”。(见最后附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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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5 13:29:21 ] 
请求: 一、追究吕国才非法买卖基本农田,擅自建造别墅的违法刑事责任。 二、依法退还基本农田,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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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2008-08-05 13:18:06 ] 
诸暨市安华镇何杨村外村杨国华在农田上大面积违章建筑房子。经多次举报,曾由镇里干部(工业办主任)出面达成协议(协议见附件)。达成协议后也可门前自行处理(搭房)。现在反而要我们拆。符合“六必拆”中的:一.良田上违章,二.群众反映强烈,三.严重影响村镇规划。杨国华家违章建筑反而不拆。是因为镇里有人包庇吗?这引起村里好多人的不满,希望市长能公平公正的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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