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
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不搞清楚得什么病,不管出什么药方都是蒙古大夫看病,搞不好不但治不了病,还会把人给治瘫了。
IPO就是如此。
IPO显然有问题,否则不用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了,但是新股发行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恐怕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样的话,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结果不可避免陷入技术繁琐主义,这个规定、那个规定搞了一大推,但是关键问题却没有解决。
IPO的问题是什么?
是“三高”,是发行价格过高,是发行市盈率过高,是募集资金超募太高,核心是第一高,影响是第二高,本质是第三高。
第三高把中国股市的矛盾推向激化,即一方面整体直接融资不够,但是另一方面又在个股上面融资过度,资本市场不但没有发挥资源配置优化的作用,反而成为浪费有限宝贵民间资本的市场,资源被劣化或者贫化分配。
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有没有错呢?
方向肯定是不错的!
那么为什么前前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任上推进的市场化改革会遭到这么大的市场质疑,以至于今天还要作调整呢?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任上也召开过新股发行改革的座谈会,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应该就是郭前主席推进的成果,为什么也没有下文不了了之了呢?
问题在于不配套。
新股发行到目前为止,前端实行的依然是审核制,公司能不能上市由发审委说了算,其实源头就是一种行政垄断。这种垄断又决定了上市公司的资格变成一种稀缺资源,一旦获得上市资格,那么就会成为一种供不应求的融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后端环节,也就是发行环节贸然放开,价格完全由承销商和上市公司自行决定,融资最大化是必然的结果,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海普瑞这样只要融5亿-6亿资金却实际超募56亿的闹剧,这是典型的“伪市场化”。海普瑞对社会资源如此低效率的占有,客观上剥夺了其他公司融资的机会和资金,超募的50亿资金,至少可以满足20家以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解决这种不配套,办法有两个。一种选择了完全放开,从头到尾市场化,由审核制改为登记制,取消证监会发审委,公司上市由交易所审查决定;一种办法就是在目前行政审批的框架下,尽可能约束规范上市公司在发行环节中的行为,优化分配融资额度,消灭“三高”,正本清源。在水皮看来,第一种不可行,第二种可行。
此前证监会征求意见时水皮就提过类似的建议,请证监会承担起融资总量控制的责任,一是针对整个A股要有一个总量控制的概念。根据A股的市值、流动性、交易量,或者其他指标测算年度融资总额,类似央行的社会融资总额之类的口径,做到心中有数,调控有度,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稳定市场预期;二是针对个股也要有一个融资总量控制的概念。既然发审委审的就是投融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本身企业投融资就是一个量化的过程,那么审定多少就应该融资多少,否则,这种审核岂非游戏,或者说多余?要么取消审核,要么按审核通过的融资数量融资,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选择,肖钢主席应该不难明白。
IPO定价需要证监会操心吗?
不需要!
但是证监会要树规矩,令行禁止,既然审了融资额,那么就要按此执行,不能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以发行环节的所谓市场化之矛去攻审批环节的行政垄断之盾,上市公司发行价定多高都可以,但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融资在审批的融资额度之内,二是发行的股份不能低于25%的公众股底线。如此执行,不可能出现“三高”现象,至少新股上市后市场开盘价多高更不是你证监会该操心的事了,否则,累死了也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