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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 2008-05-18 08: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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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初,新湖中宝(600208)14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通过,这是今年第三只获批发行的公司债。
  然而,自2007年6月公司债正式启动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仅有9家上市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同时市场交易清淡,华林证券固定收益部的一位人士对本报表示:“从很多方面来说,公司债基本上就是停滞的。”
  不过,监管层正在试图改变这一局面,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已经着手制定一些新的措施以期推动公司债市场的发展,其中包括发行、交易程序及活跃市场等方面的内容。
  酝酿新规
  根据上述接近证监会人士的介绍,目前,针对公司债启动一年以来的情况,证监会正在总结发行试点工作和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酝酿对现有发行规则做相应修改。
  “提高效率是首先要实现的改变。”上述人士说。按照以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自正式受理到批复同意的时间是30个交易日,也就是一个半月。而现在,证监会准备通过调整,减少审核环节并缩短审核流程。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的人士认为:“对于现有的审核期限,相关部门完全有能力缩短。事实上首家发债公司长江电力自正式受理到批复同意只用了20天。”
  这位人士还指出,公司债与企业债相比的最大优点就是减少了发改委的审批环节,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门槛也相对低一些,目的就是加快效率,“既然如此,在审批流程上也完全可以做到更加迅速,因为市场利率的变化有时候比想象的要快。”
  对于交易环节,证监会也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券上市和交易操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业务收费。
  同时,证监会也正试图活跃公司债交易市场,增加流动性。知情人士称,监管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债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壮大公司债券投资者队伍,并促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自主投资公司债券。

  另外,证监会还通过制定发布《债权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范本》,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
  券商机遇
  对于债券市场可能的快速发展,作为重要参与者的证券公司正期待着能发挥更大作用。
  实际上,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相比,券商的创新动力是比较强的,海通投行人士说,“券商对企业的了解可能比其他机构更直接,也更能够发挥大的作用。”尤其是一些大的券商,除了业务能力上具有优势之外,先前的客户积累也很丰富,对于完成公司债的承销也不会有多少问题。
  同时,知情人士还表示:“监管部门也已经将债券市场做市商的制度引入放进了议事日程。”显然,如果这一制度真的来临,券商将面临更大的机遇。
  新华财经副总裁兼资信评级负责人陈松兴认为,虽然短期帮助不大,但券商由于自身的风险特性,可以在市场上承担更重要的责任,通过债券承销、提供做市商等服务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增加市场流动性,并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不过,在面对机遇的同时,券商自身也存在许多不足。
  一方面,券商的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也较低。因此,目前市场上一些债券方面的业务创新并未引入券商,例如最近在推的“利率互换”就未推及券商。另一方面,多数券商的资本实力不够,如果承销出现风险,券商就可能因此冻结数亿资金,这令许多券商难以承受。
  此外,债券市场仍然存在多头监管、市场割裂等问题。风险定价和信用评级尚未得到市场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
  不过,在公司债正式启动之初,证监会也考虑到资信评级对于公司债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并于2007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而陈松兴所在的新华财经下属的新华远东评级公司也于近期对中国证券行业信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发布报告,指出证券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仍然偏弱,经纪业务集中度偏低,需要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和行业整合提高资本实力、增强行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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