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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7 09:57:00 ]
标签:无      阅读对象:所有人

前序

  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

   IPTV主要技术:
MPEG-4是由运动图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MPEG)定义的与MPEG-1和MPEG-2相比,MPEG-4更适于交互AV服务以及远程监控。

    什么是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就是指从演播室到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都是使用数字电视信号或对该系统所有的信号传播都是通过由0、1数字串所构成的数字流来传播的。

前言: 当有人说IPTV马上就要热起来了,今年就是IPTV的发展年时,也有人说IPTV仅是被媒体炒热的,实际并不如炒作得那么热闹。那么自从去年10月份电信行业盛会Expo Comm通信展奏响了IPTV的序曲以来,业内就IPTV这个话题再也没有冷清过,大半年过去了,IPTV终究发展得怎么样了呢?它会给用户带来什么呢?

  一、 IPTV——中间热,两头冷

  IPTV产业链要正常开展,必须从运营商开始,中间是各种设备(包括软硬件及终端设备)供应商,最后是能够接受IPTV内容的用户。从去年的Expo Comm会上,我们就看到了各种设备供应商将系统演示搭在现场,什么trick play,triple Play都已应有尽有,于是媒体也看出了苗头:2005年,IPTV的发展年!然而,运营商却很清醒,盈利模式还不清晰,大规模运营是不太可能的;就让所有的设备供应商来搭台唱戏吧!供应商们确实也不负运营商的众望,舞台一个个搭起来了,戏也唱起来了,就是没有几个观众来喝采,只有几个看热闹的媒体来点火。于是,在这个链上形成了中间热,两头冷的局面——运营商冷静, 观众们冷漠,唯有企业忙得火热。舞台搭得越多,戏唱得越热闹,火就烧得越旺。运营商正好可以在台下不紧不慢地制定标准,了解技术、等待政策。老百姓更是一副与已无关的姿态:要收钱吗?那我就不要看了!

  这种现象典型的与几年前发展数字电视时一模一样:数字电视概念被炒得很热:不断重复着“今年是”——“数字电视发展年”,“数字电视元年”, “明年”——“数字电视用户超过几百万、几千万”, “后年”——“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等等,但这些预言都没有在这些年内变为现实;而相关的部门在数字电视要大力发展的时候,却在做着最初级的工作:制定标准!让运营商无所适从的是:用现有成熟的标准还是等着国家制定了新标准再开展数字电视?于是最好的招就是让设备供应商来送系统,如果不要了,就可以一脚踢开,自己不受损失。而对于用户,只想问一句:数字电视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最后是标准也不了了之,用户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数量。运营商也只能“惨淡经营”着数字电视!

  今天国内的IPTV,似乎要重复这样的过程,不同的是换成了运营商自己要定标准,设备提供商换成了电信行业的老大们,财大气粗了很多,搭几套系统自然是不在话下的。问题是:这边在定标准,那边系统已经搭建起来了,最后定的标准是用还是不用?已建立的系统设备是丢还是不丢?

  对电视机用户来说,内容还是那些内容,用户还是那些用户,换了运营商换了网络他们就接受了吗?

  二、 IPTV市场发展的评判标准

  2.1 用户需求是第一
  开展IPTV,是对用户需求分析后得出的最好结论:用户需要个性化的互动的丰富的东西!确实,电视看惯了,被动地接受已经把用户变成了电视机的“奴仆”,再不改变这种现象用户连看电视的热情都快没有了!于是,随着IP网络带宽的不断发展,随着流媒体技术的不断成熟,把电视的表现形式变得更活泼、更主动、更个性化是运营商追求的目标。最好是把电脑上的内容都搬到电视机上,这样,用户一定是欢迎的!

  没错,这一定是用户的需求,但我们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接受对象变了——IPTV面对的是电视观众而不是电脑用户。这一用户群体的改变,带来的问题就大了:

  (1) 谁都喜欢丰富多彩的个性化的内容,但越丰富使用起来越复杂,广大电视用户不会用!

  (2) 电视用户习惯于低廉的收费政策,而要享受这些互动业务,就要比平常多付出很多费用,而且这些业务又不是基本需求,要花钱,老百姓情愿不要!

  (3) 如果将IPTV用户定位成高端用户,这些用户已习惯了在电脑上获得各种服务(注意:大部分还是免费的!!!),将它换成操作更不方便的电视机遥控器,就索然无味了!

  (4) 并不是所有用户的需求是一致的,有人需要简单的,也有人需要复杂的,个性化的东西终究只是少部分张扬个性的人的需求,这些人更适合玩电脑!统一的标准可能会将市场扼杀在摇篮中!

  2.2 自愿付费用户数量是评判发展与否的标准

  无论IPTV系统平台有多少,都不是IPTV市场已经起来的标准,只有自愿付费用户达到一定数量,才能说明IPTV已经起来了。今年经过电信酝酿、媒体炒作、政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IPTV的系统平台在全国确实已建设了不少,但这都只能称作试验局,而不是运营局。如果以试验局多少作为IPTV市场起来的标淮,那么这种假象是可以人为制造的,而不是真正靠市场自己成长起来的。

  2.3 是否盈利是判断成功与否的标准

  IPTV是否能够成功,最终的标准只有盈利,而不是试验局的多少。我们知道,IPTV不同于普通电视和数字电视,因为电视广播是用户无关的,一个用户收看和100万个用户收看对运营商来说成本几乎是一样的,所以用户越多盈利越大。而IPTV的运营成本是不一样的,并不是用户多多益善(千万要注意这一点)! 当用户数越多,系统投入越大,运营成本也越高!系统随着用户的增加需不断地扩容。因此,只有到用户数量与运营投入数量达到一定的比例时,才能真正盈利。

  三、 IPTV发展现状

  IPTV是一套由前端到终端的完整的系统, 从编码、节目编辑制作、加密、传输、控制到解码、交互都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才能让系统完整地运营起来,但至今为止,并没有一套统一的标准来实施IPTV。 运营商想上IPTV,但又怕标准变化,很多运营商都在选标准的时候犹豫不决。实际上,标准的变化是跟随技术的变化的,技术可以一直在变,但运营的系统可以是某一相对稳定的技术,比如香港电信盈科可以根据自己的网络条件采用MPEG-2的方案。但我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运营商总想自己定标准。总觉得自己定了标准就可以自己做产品,从而自产自销,把自己左口袋的钱放到右口袋里去。这种想法显然是有问题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DVB在前几年喊得很热的时候,很多有线网络公司或电视台就开始与其他技术公司合资成立一家机顶盒公司,认为自己是运营商,将来机顶盒都可以用自己的,结果数字电视也没有运营起来,机顶盒市场更是令人失望,这些公司大多没有撑到今天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这一天;即便是有撑到了,也由于技术不专业,无法像专业的机顶盒公司那样真正发展。电信一样,是运营商,就应该考虑如何将运营模式建立起来,而不是自己来做点什么相关的产品。运营商应该定需求而不是定标准;设备商应该提技术实现之可能;国外运营商都是选标准,根据自己想建立的一套系统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应用的技术提供商,而不是自己重新来定标准,运营商是标准的选定者,不是制定者,只有在业务应用上,运营商才提出自己的需求。而国内运营商认为做产品总能赚钱,在这种思维方式作怪下,使得真正要运营的系统无法建设起来。今年所谓的18个IPTV试点城市,目前还处在设备提供商或系统集成商在搭系统并提供机顶盒试验。这种情况又在重复前几年DVB的历程,很多企业将设备送给运营商,但送出去了又没有权力运营,数字电视就是推广不起来,到最后,这些设备又被另外的厂家替换掉,或者被运营商退回去。现在IPTV看来也逃不过这个命运。为什么运营不起来呢?设备是别人送的,不是运营商自己想要的,运营商能全力地去运营吗?送设备的又不是运营商,也无法去参与运营或为运营献计献策,只能傻乎乎在做试验,没有运营的权力,这个事能做起来吗?其实大家心里也清楚,IPTV今年不会大规模商用,很多准备工作并没有做好,现在只是圈地而已。

  国际上任何运营商的IPTV都不是一下子起来的,没有经过几年的网络准备是不可能马上将IPTV业务做起来。香港电讯盈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运营商经过前期的失败,将需求定明确了,运营商到底想干什么搞清楚了,才重新开始建军一个支持IPTV组播业务的最佳网络和技术环境,以保证足够的传输带宽。而我国目前这种试验方法,需求不明确,谁有设备谁来试验吧,究竟要做成一套什么样的系统也不确定,可变性太大,不利于IPTV的正常发展。

  四、 满足用户需求的IPTV系统与技术成熟了吗?

  首先,要对IPTV定义一个明确的概念并不是很容易的。从字面上讲,IPTV即是走IP网络协议的电视。但如果按这种定义来规范IPTV系统,显然IPTV在国内是推不起来的。因此,有人将 IPTV系统定义成一套集电视、语音、网络于一体的系统,能够支持triple play。那么无论仅是支持数字电视的IPTV还是多业务的IPTV,国际上也都有已经运营的成功案例,说明技术上实现已经是没有问题的。

  4.1 基于数字电视为主的IPTV系统

  这种系统以数字电视的组播、点播为主要业务,完成的主要功能包括:数字电视节目的广播和接收、VOD(包括媒体点播)、基本数据业务广播和接收,还可外加简单游戏等;涉及到的主要技术有:编解码技术、传输技术、点播/单播/多播技术、负载均衡和内容分发CDN技术等等;这些技术在作者以前的文章中都有阐述,这里不再赘述。从技术上来说,实现这样一套系统是完全可行的。主要困难不是IPTV的本身技术上,而是在网络环境上。但是今年以来,很多运营商都已将ADSL网络带宽开到2M以上,加上MPEG-4编码的不断优化,目前用1.5M的MPEG-4作视频点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虽然在IPTV提出的前期原有的CDN(内容分发网络)无法承载完整的IPTV业务,对大容量流媒体的点播还没有被大量用户并发所验证,但通过近段时间的努力,目前的CDN技术已实现了对主流视频格式(包括MPEG-4和H.264)以及大并发流分发的支持。但在开展组播业务上,对承载网的要求较高,对于承载视频业务的IP网络而言,需要更高的带宽、更强的控制能力以及更高QoS和传输的连续性和稳定性。IP网络对组播技术的支持要求核心网、城域网必须支持IP组播技术,而承载网的现状却是目前我国的大部分ADSL对组播功能支持有限,大多数只支持IPv4协议的路由器,不支持组播。另外,组播是基于UDP的,这意味着组播没有丢包重传机制。而这需要骨干网络和城域网路由器的更新换代,这个过程大概需要 2~3年的时间来保证组播业务的QoS。

  在这种现实情况下,IPTV以点播业务为主来开拓市场是完全可行的;按照国内的实际情况,数字电视今年作整体平移,定价非常低廉,如深圳7月1日开始作整体平移,老百姓能够接受的价格仅为28元!而MPEG-2的标清节目怎么也比IP组播的MPEG-4要强得多,切换频道时延、网络QoS也无法与HFC这个天然的宽带网媲美。因此,在基于数字电视业务为主的IPTV系统中,组播与数字电视相比没有任何优势,以点播业务为主的技术与市场已具备条件。

  4.2 基于Triple Play的IPTV系统

  我们在这里将基于Triple Play的IPTV系统定义为:支持三重播放的业务系统,即同时支持视频(VoD,BTV)、可视通讯(VoIP)和数据的系统。

  虽然这三者在单独使用时技术都已成熟,但要融合在一套系统中,技术的弱势就表现出来了。

  支持视频业务是IPTV的基本业务,但对于VoIP和数据业务来说,从PC平台搬到TV平台,仍是困难重重。

  目前VoIP主要有两大方向,一是遵循国际电联H.323标准,二是遵循IETF的SIP协议。我国已建立的系统虽然以H.323为标准,但平台也各不相同,中国联通开通了“宝视通”,之后,中国电信开通了“新视通”、中国网通开通了“视信通”、中国铁通开通了“全视通”。如果要集成到IPTV系统中去,各个平台都必须与现有的IPTV系统一起调试,而目前以SIP协议为标准基础的可视通讯正在不断被看好,基于SIP的可视网络也将逐渐开始商用。IPTV中需集成的VoIP系统就成了不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加IPTV本身的标准在变化,一套完整的triple play的系统的成熟还有待于长时间的试验。

  IPTV的数据业务,更多的是指将PC的上网功能搬到电视机上,虽然目前有各种各样的嵌入式浏览器来帮助完成这些功能,但对于终端机顶盒来说,要达到象PC那样的强大功能,技术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很多浏览器厂家需要解决的仅对HTML的支持就不够,加上网页制作技术不断更新、版本不断升级,不断加入动态的内容,使得在嵌入式系统中实现完全与PC兼容的Internet的浏览问题不断。

  除了支持Triple Play的IPTV从技术上来说还存在以上问题外,更多的仍是现有承载网络的问题:在现有网上保证Video和数字电视一样以及Voice和固话通话质量一样,必然要求Triple Play承载网在带宽、频道切换时延、网络QoS等方面提供可靠的保证。因此目前能够真正支持Triple Play的IPTV系统无论在系统本身和网络环境上都还不够成熟,而照搬国外的系统又与我国实际情况不太相符。

  4.3 技术标准之争不应成为阻碍IPTV发展的绊脚石

  目前IPTV在我国的发展被炒得很热,但实际上系统模式、运营模式、赢利模式并不清晰。而追溯到源头仍是对标准定位不清晰,尤其在MPEG-4 ASP和H.264上仍处于犹豫阶段。今年试点确定先采用MPEG-4,但在相关文件中不断提出平滑升级到H.264。虽然H.264比MPEG-4 ASP在编码效率、质量上均有很大提高,但终究是牺牲了算法的复杂度换来的。我在很多地方都提到过,两种算法上不一样的编码方法,要平滑升级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现阶段就采用高性能的硬件平台,但能否升级还没有试验过。因此,既想开展试验又想控制价格的情况下,应该对MPEG-4 ASP有个正确的定位。目前MPEG-4 ASP在1.2M码率下可以达到720x480 或720x576 的标清质量, 在2M ADSL上传输已很稳定, 对于要求再高一点, 1.5M的流效果就很好, 而相应的MPEG-4的编解码技术、芯片技术经过近十年的研究与发展,算法上已相对稳定,一大批稳定的产品均已上市, 这对真正实施IPTV是非常有利的。而H.264正式发布仅两年时间,关键元器件及相关产品都还不成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入到系统级的测试,H.264由于其算法的复杂度,相关产品的价格仍处于高位状态。

  当然,无论采用MPEG-4还是H.264,专利收费问题都无法回避, 从现在来看, 无论以何种方法,采用何种编码, 都将有专利问题, 虽然MPEG-LA就H.264的收费标准在解码器端比MPEG-4有所降低了,但对企业,节目提供商的费用却采用了逐年增加的方法,采用H.264编码,对企业收费从2005~2006年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到2007年~2008年增加到425万美元;2009~2010年增加到500万美元。对视频节目运营商还需要支付加盟费(Participation fee),即MPEG-LA将根据节目、订户和本地发射台数等参数来向运营商收费,2006~2007年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随着时间的推移,2008年~2009年增加到425万美元2010年加到500万美元。而MPEG-4则以300万美元封顶。

  现在大家也都希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算法和技术来避免专利问题,国内最有可能击败MPEG-4/AVC的是AVS标准,但目前看来,AVS离产业化还有一定距离,离IPTV的实际应用还相差甚远,且AVS更注重的是高清编码,对普通宽带网上的IPTV业务并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 在现有的技术标准中(包括MPEG-1/2, MPEG-4,H.264,或WMV)挑选一种或几种已成为必然。采用技术成熟,、设备稳定的产品是当前开展IPTV的唯一途径。而MPEG-4是在现有条件下最适合推广的技术。从另一方面来说,等待标准确定是很难有结果的,因为新技术总会不断推出,新产品也会不断推出,永远等待下去就会错过开展业务的最佳时机。

  4.4 广电/电信结合的双模方案是目前组播+点播的最佳方式

  事实上,目前开展IPTV的点播业务的技术和网络条件是成熟的, 如果IPTV将组播定义为不可或缺的内容,那么,从现有的条件下来看,还是以HFC+IPTV的方式更加实在。

  首先,HFC是天然的宽带网,其广播传输方案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实际应用上都已非常成熟,而且国内大部分有线运营商已经建设了DVB平台,并已运营了一段时间,且DVB机顶盒技术和产品已非常成熟;

  其次,数字电视节目源已非常丰富,无论是现有DVB-S的卫星节目直播还是自制的节目编播,MPEG-2的方式已很成熟;

  第三,最重要的是,广电做广播和节目已经有相当的经验,这种优势不是电信在短时间内就能具备的。

  双模的方案可以是多种:一是将DVB(-C/S/T)与IP做成一个盒子,用户家里只要一个盒子即可以接收现有的数字电视节目(DVB)也可以与电信的IPTV系统联接,接收来自于IPTV平台上的内容;二是直接用DVB系统,增加一个回传接口,这个接口可以走以太网、ADSL或者Cable Modem,目的是送回传信号给前端。这些方案都需要电信与广电的精诚合作。对广电来说,有线电视虽然可以通过网络双向改造以后实现互动,但HFC网络带宽共享的方式与IP网相比仍是逊色很多。 在CMTS环境的共享带宽条件下跑视频点播业务的效果目前还是不尽人意。对电信来说,充分发挥点播和互动优势,将没有优势的交给广电。

  当然,不可否认,IP网络环境会越来越好,视频编码技术也会越来越高,IPTV的优势是不可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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