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基本摆脱权贵与民粹
2013/11/18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11月12日全文公布。这份公报由新华社在闭幕当天的傍晚发布,新一轮改革蓝图在静悄悄的猜测后,浮出水面。
经历了长达近十年的两位数经济增长后,中国面临一系列的转型挑战,从政治、经济体制到空气污染,无不显示“中等收入陷阱”是非常现实的选项,不改革,或者不懂怎么改革,都会掉入可怕的陷阱。全球经济增长最快、人口最多的大国,未来到底向什么方向前进,经济是否能够在改革与稳定间取得平衡,既关系国人福祉,也关系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很难想像,这样的大国出现大规模失业,出现债务危机,赎回全球资产,将是怎样的“盛况”。
被低效的管制、不公平的分配体制所困的人士对此次会议寄予厚望,将此次会议与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相提并论。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计划走向市场的关键会议,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被人们普遍寄予挽狂澜于既倒、继续深化改革的期许。
三中全会公报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愿望,但在大的议题上选择了正确的方向,在细节上存在着逻辑分裂。
改革与开放再一次被强调。
改革是重中之重,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与确保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地位相同,可见顶层设计之重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党委责任吃重,公报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应该是超越各派利益之上,提供改革路径的设计部门,这部分取代了原来发改委的职能。在多年摸着石头过河之前,以后摸石头的次数减少,顶层设计试点推广的模式增加。
正在某些国际投资者怀疑中国是否会在民粹势力的影响下继续开放时,三中全会公报明确否定闭关锁国之路,公报没有提及万众瞩目的房地产,没有提到多少金融改革,却较大篇幅地提到了自贸区。
在实行市场机制的同时,中国宣示不再闭关锁国,而会融入世界经济链条中,实现资源、货物的高效配置。国内游戏规则与国外规则、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衔接,自贸区等试验田再次担负重任。中国前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以开放促改革,这一次开放再次被突出。
在关于市场化的经济议题上,市场派人士可以得到暂时的满足。
公报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以往一直在各种文件中被强调具有基础作用,而现在则是决定作用,说明在经济中市场原则高于其他原则。
从这一圆心出发,未来中国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都会向市场化的目标前行。不少人疑惑未来房地产市场为什么没有着墨,相信会有细则出台,既然由市场主导,政府通过税收与货币改革激励机制,远离市场定价机制,做好保障房供应,其他的交由市场选择。这是市场派人士多年的心愿,政府之手退出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
市场导向必然牵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剥离就是题中应有之义。行政体制改革,打破交易壁垒,可以预料,随着政府逐渐远离市场,审批项目的减少,以及对公务员的监管更加严厉,未来千军万马考公务员的现象会有极大的缓解,鼓励创业与创新,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基调。
让人欣慰的是,法律的尊严被强调,其中暗含的意义是,市场的边界由法律划定。在一个章节中,公报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而在另一个单独的段落中,则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似乎意味着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解脱束缚,部分独立——当然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民众的生命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将得到一定的保护,各部门、地方政府不能肆无忌惮借助行政执法之手剥夺民众的各项权利。
让市场派骨哽在喉的是,公报以非常大的篇幅论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这段话有历史渊源,但在逻辑上有两难之处,如果公有制占据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的空间如何保证?如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多元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的股权利益又该如何维护?在公有制主体经济中,如何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解开这一系列谜团,需要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作出更确切的表述,出台一系列细则,否则,这样的逻辑困境会让民资无所适从。
三中全会将遭遇各派观点的交锋,而一些交锋并没有明确的答案,上述表述也许就是交锋后的左右兼顾的结果。保守派反对国企改革,可能反对金融、石油等领域广泛的市场化,但在另一些领域,即使改革派之间也有交锋。
以汇率市场化为例,激进的改革派希望现在就全面放松管制,而非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热钱应有余悸、对国内真实的经济质量并不乐观的温和改革派强调,在内部金融体系没有根本性改革之前,贸然放开资本项目管制,将导致不可测的风险。因此,无论是温州金融改革,还是上海自贸区,都没有触碰这颗地雷,可以想像,未来还将以较为温和的、开放民资进入银行业的方法进行渐进式改革。此次全会公报,对金融改革只是一笔带过,一切取决于未来的试验,在高效的基础上能否保证金融安全,在金融安全的基础上能否保证配置高效,利率、汇率市场化等技术艰深的领域,目前只能处于摸索阶段。
市场经济尽力做到公平,而不是民粹。城镇化过程中必然牵涉土地制度大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被许多人误解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为指的就是小产权房入市,导致最近某些城市的小产权房价格飙升。
这种理解十分有害,如公报所说,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赋予农民财产权再次被强调,指的是农民拥有公平享受土地溢价的权利,无论何种方式,农民的财产权不应该被剥夺,而应该成为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第一桶金,完成城乡对接过程中的平稳过度。农民不再是牺牲者,而是公平的博弈者,通过财产权支付城镇化的成本,未来土地确权、乡村经营用地的入市、房地产金融,值得期待。
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究竟能获得多少财产性收入,取决于各派博弈的结果,如果经济情况不妙、土地溢价不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不会高。但与一直以来掠夺农民的土地绝大部分溢价相比,这样的表述体现了尽可能的公平。
最后,最重要的是,财税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在两税制之后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责权利不匹配,已经到了转折的关键时刻,否则中国会向着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公司化一路狂奔。
公报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空间十分巨大,房产税等均涵盖其中。无论如何,两次税改已现雏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对等是关键,权力有收有放,财权与事权匹配,预计基本社会保障资金等将上收到中央政府,以形成全国统一的保障网络。
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法治市场,公平市场,成为未来十年的主基调。在复杂的情况下,对于任何一次会议,我们应该有现实的期待,期望股市一飞冲天,期望国企全面改革,民营银行马上成立,这些激进的设想并不符合中国现实,不会马上成型。
最好的情况是,金融市场化、行业公平准入、法治市场在未来十年内逐渐落实。到2020年这一关键时点,中国经济能够基本跨越城乡二元、汇率浮动、行业垄断诸个大的难关。
注:公报要点公布之后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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