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基金公司,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出台的《指引》主要针对流通受限股尤其是定增股进行了估值引导。《指引》一出,包含定增的基金产品面临两种情况:即将打开申赎的产品必须立即调整估值,而持有到期策略的产品受影响不大,并不急于马上调整。
另一大型基金公司研究人员表示,《指引》的核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明确了适用对象,主要针对大宗交易取得的股票和定增股票,其他流通受限股票不在本次《指引》引导范围内;其次明确了适用机构,即公募基金、私募资管、第三方机构都可参考其进行估值;第三,明确了限售期结束必须要到预计上市流通日,这样定增股票的限售期必须相应延长。
兴全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指引》的推出,有助于行业未来对于流通受限股份估值方式的规范,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特定市场状态下的估值方法,也是监管层对于市场规范的一种体现。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指引》的发布,总结了最新的市场创新情况,考虑到了更多的、潜在的影响股价的因素,并且在算法方面引入了看跌期权,统一了规则,实操性很强,对于提高流通受限股票估值的精确度和准确度,防止资金套利,切实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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