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政府部门强制
拆迁成为房产开发商
《中国正义反腐网》撰稿/程 敏 发自浙江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假借灵隐整治
在灵隐景区大搞房地产开发

图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大门

图为杭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大门
核心提示:2007年9月2日,中国正义反腐网报道了《杭州西湖灵隐最牛钉子户》,文章详细介绍了杭州西湖风景区灵隐村董淑坤老人古民居遭遇拆迁的困境。

图为杭州市灵隐村法云弄59号这座老宅有八十多年了历史建筑,按杭州市保护历史建筑有关规定,50年以上的有价值的老房子是受保护不能拆除的。
9月26日,本网连续报道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拆毁历史建筑和践踏文化的暴行》,再现了9月10日,法云弄中最具文化底蕴的老房子,随着市园林文物局局长王水法一声令下,董淑坤老人的房屋顷刻间被挖掘机残酷地夷为平地的凄惨景况!园林文物局强拆理由是59号户主不愿与其签订极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老人曾表示即使被强迁也要重返59号。
为了害怕他们践踏文化的野蛮暴行引发居民们的不满,园文局提前安排了武警、特警、公安、城管共200多人,动用武力对强拆现场进行严密封锁,并用三层护网将59号房前屋后严严实实地围住,以防他人看见自己的丑行,待这座80多年的老宅夷为平地时,才在中午将护网除掉。随后,园文局在现场周围布满公安和执法人员,通宵达旦值班,严防路人拍照、摄像。居民说:“这是强制拆迁史上的奇观”。

图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当时现场毁灭历史建筑和践踏文化的暴力行为

图为杭州市政法机关成为政府部门强制拆迁腐败的保护“伞”
经过近一年的突击施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的所谓“收官之作”“法云古村”终于随着公开招商的展开而露出了原形。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原局长:张建庭)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现任局长:王水法)
“法云古村”项目原称“道济古村”,早在2004年,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就计划在原灵隐村法云弄的地址上建造“道济古村”。
先审批 后征用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一个由甲方: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乙方:杭州市西湖乡灵隐村村民委员会,丙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联合组建的项目书,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笼,它们于1998年10月14日签订协议,征地协议书项目名为绿化建设泾省计经委浙经基(98)1304号、市计委投资(98)259号文立项,市规划管理局(98)浙建010122号规划用地红线,明确定用地项目为绿化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8)浙规建010122批文里项目“绿化建设”,对在1998年10月14日签订征地协议书出现的违法现象值得关注:

征用协议书为1998年10月14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98)浙规建010122,审批时间1998年5月21日,项目为:绿化建设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98)年浙规证010122号,颁发时间:1998年5月21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明确规定说明:第三条规定;1、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六个月内未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申请用地手续,本证即自行失效。2、本证自核发之日起,连续两年内未使用土地,又未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本证即自行失效。4、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的使用性质。

建设用地批准书(杭土字第[1998]151号),批准书颁发时间:2001年10月8日,有效期2003年10月,项目为:绿化建设
“法云古村”拆迁,是政府不体谅居民,居民不理解政府作为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不加强沟通与交流,而是野蛮拆迁、强行拆迁,如果说拆迁工作公平、透明、合理。也不会出现互相敌视和不信任。
城市拆迁,即便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也必须对公民法定的“私利”予以足够的尊重,那就是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给予足够的尊重。从程序上,要公开、公正;从补偿上,也要足额、到位。而现在拆迁之所以难,敏感,更多的时候正是因为拆迁方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要被拆迁户服从自己的意志,按照单方面的规则来强制执行造成的。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这种以“强行拆迁”自己进行开发,谋取不正当利益,置民意而不顾。其实是损害民众利益,达到非法占有目的,其对外美其名曰是“以旧修旧”,保持原来风貌,其实都是极容易识破的骗局,更何况这样做的合法性也值得怀疑。因为拆迁从来就应该是以协商民主方式进行的,重庆“最牛钉子户”的解决就是一个经验。真正合法、合理的拆迁,应该与被拆迁户坐下来,充分博弈,深入谈判。在这种形式下,老百姓的利益被合法地尊重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也就不会出现居民抗争,政府部门处于先强势,后尴尬的形势。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园文局)管委会党委书记、
主任(局长)王水法 0571--85457666
手机:13957129999
欢迎各界新闻媒体记者来采访
拆迁户当事人电话号码:15857127460
或请联系本网电话:010-51296181
法律条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经过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7年新《刑法》第六章第四节为妨害文物管理罪,该罪6个条文10个罪名中只有324条第二款“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部分地涉及到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刑法保护问题。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遭受局部破坏的,由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督促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违法审批、越权审批或错误决定的,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组织编制出保护规划的,由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省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编制,并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仍不编制的,对有关人民政府的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或不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对有关人民政府的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界人士、网友们收看近日要报道《杭州市园文物局违法 露出“狐狸”尾巴》一文
核心提示:杭州规模最大的山地民居招商了,据灵隐景区的工作人员介绍,在灵隐景区外面,商铺一年的租金根据面积大小,基准价格大致会在20-50万元人民币左右。 直到2006年3月,景区的房价已暴涨,在沉寂了几年之后,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终于急不可耐,经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开始拆除法云弄的山地民居,并分几个标段大规模在景区违法建房,改名为“法云古村”。在媒体上欺骗性的宣传“法云古村”是修旧如旧而来并非新建。为了掩人耳目,还在两端入口处布置了破旧的泥墙,在房屋外墙上也涂抹了黄泥做装饰。



中国著名杭州西湖风景区灵隐村最牛的钉子户
核心提示:灵隐村被拆迁人董淑坤老太太向笔者反映,8月23日,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西湖风景茗胜区法云弄59号发出了最后通牒一行政强制拆迁通知书,期限9月8日前完成搬迁,逾期仍不搬迁的将予以强制拆迁。董淑坤老太太说;我们世代子孙都居住风景茗胜区法云弄59号,坐落于离国家著名杭州风景区灵隐寺仅300米之遥,是民国时期的老宅,400多平方米。法云弄59号东面邻山,南面森林,西面是冷泉溪,直通西湖灵风景区隐寺,在这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环境幽雅。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拆毁历史建筑和践踏文化的暴行
核心提示:9月10日,接到董淑坤老人女婿陈雷打来的电话,叙述了他岳母家的所居住的房屋已于今天被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动用的大批人员非法强行拆除。
董淑坤老人与著名作家陈学昭有一段深厚的情谊,她和房屋经过作家长篇小说《工作着是美丽的》的出版发行而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