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国的土地属国有,既然我们已经为此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既然为他人财产增值交税的理由不成立,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专家言辞凿凿地论证房产税的合理性,是不是强词夺理?
并非如此。
因为理论上的事在现实中往往显然特别苍白,中国改革开放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不断突破所谓的传统理论,一切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现实的问题是,土地国有问题正在变得糊涂,私人产权问题正在逐渐清晰。以七十年产权为例,个人住房在期满之后是自动延续的,而商业地产则需在续费之后才能延续,对比之下,我们就发现,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这项规定,一定程度上土地已经实现了变相的私有,至少使用权是被无限期地延续了,土地出让金今后也可理解为永久产权的买断费用,房产就是私人财产,是否神圣不可侵犯另当别论,但是由此而上税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土地或者确切地讲房产私有早晚会得到法律层面上的正式确认,在此之前,产生怀疑争议都是必然的,以向前的理念看,土地出让金在此基础上不但不会被取消,反而有可能被强化,一方面是七十年已经被无限期替代,另一方面,国有土地转授私人本身也应该收费。
在一些人眼中,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其实就是一个在政府操控之下的伪市场,因为一级市场的土地开发是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是垄断的,排他的,不开放的。土地出让金是政府说多少就是多少的事,真正开放的有竞争的构成风险的则是二级市场的楼市销售。换句话讲,某种意义上,房地产一直就是一个政府掌握的土地资源由一级市场通过二级市场变现的过程,所以只要明白这一点,就能理解,为什么地方政府如此抗拒中央的房地产政策,为什么会如此挖空心思打擦边球,为什么会如此着急上火地为开发商摇旗呐喊甚至赤膊上阵。
从数据看,2011年全国的财政收入一共是103740亿,其中中央本级是51306亿,地方本级是52434亿,在各种税种中,营业税的收入是13679亿,增幅是22.6%,低于全国财政同比24.8%的增幅水平。财政部在公告中明确指认这是受商品房销售下降相应房地产营业税下降影响,四季度营业税的增幅回落到了18.3%,房产税则在其中占1102亿。那么没有纳入政府预算范围的土地出让金又有多少呢?2010年土地出让金是2.7万亿,2011年达到3.15万亿元,虽然增幅由上年的70%下滑到14%,但是对比之下,我们就知道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意义有多大了,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土地出让金几乎是预算收入的60%!分城市看,上海地方财政收入是3429亿元,而土地出让金是1270亿元,2010年更是1513亿元;北京地方财政收入是3006亿元,土地出让金是1055亿元,2010年是1640亿元;天津地方财政收入1455亿元,土地出让金826亿元,2010年则是905亿元;苏州财政收入3089亿元,土地出让金871亿元;杭州财政收入1488亿元,土地出让金757亿元,2010年则是926亿元。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土地财政。
正常吗?不正常!能改变吗?不可能!
土地出让金是不可能取消的,但是毕竟可供转让出售的土地是一年比一年少,如果我们认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法治,私人产权会得到保护,那么土地出让金就会一年比一年少;其次如果我们认可中央政府调控地产泡沫的决心和能力,土地市场同样会日趋低迷,土地出让金一样会呈递减之势。但是,土地出让金的数量是如此巨大,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重大非税来源和支撑,膨胀之后的财政支出规模是刚性的,难以缩减的,漏洞、空洞、黑洞拿什么弥补?非房产税这样的地方小税种不可!
房产税的开征是房地产调控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说几乎惟一的共识,尽管出发点不同,但殊途同归,和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竭泽而渔杀猪宰羊不一样,房产税则是剪羊毛,可以年年剪,持续地剪,没有后顾之忧地剪,不费工夫地剪,不剪白不剪,白剪谁不剪,更何况剪了不白剪,谁能挡住这种剪法?
所以房产税势在必行。
至于说房产税打压房价的说法则是天方夜谭,日本、美国都开征房产税,不照样泡沫上天,次贷落地,还用多解释吗?
下周将进入筑底攻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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