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横空出世,在业内霍然激起千层浪。
何谓资管,指导意见中进行了明确:“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通俗地讲就是委托理财,客户或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银行或者其它如证券公司等机构代为管理或操作,从而让双方均能获得收益的一种理财方式。
该意见稿共29条,多达上万字,信息量庞大暂且不论,但背后所明示的标靶直接金融行业,态度极为明确,措施更是严厉非常,堪称史上最严也不为过。
可能读起来很感觉很艰涩,那么可以通俗地讲解一下,从此以后,银行理财服务中所承诺的保本收益可能要消失了。也就是说,如果文件正式下发,那么银行理财和非金融机构理财将站在同一天平之下,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机构必须告知风险,并且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诺。
即,将所有的理财行为定义为投资,而投资存在风险。
如果说前段时间的双杠杆是为了预防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那么这个意见稿的出台和细化就是将双杠杆的部分内容给钉到了地上。金融行业从原来的国有银行一直发必展到现在,可谓庞杂繁琐,行业规模的增长带动了各金融领域的细分,同时也对监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由于空间巨大,不少金融机构大打擦边球,甚至游走在踩线边缘,许多风险开始积累,如若视而不见,爆发金融危机的时间,就会近在咫尺。
仅2016年,包括银行理财、证券资管、保管资管、公募基金在内的资产管理产品余额就已经超过了100万亿元。发展过于迅猛的同时,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刚性兑付等现象屡见不鲜。
本指导意见,按照产品类型制定了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一视同仁的市场准入体系和监管措施,并且在多方面设定了具体的标准。
不仅如此,新规还重点规定了刚性兑付的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同时针对以下几种操作进行了明确的违规定性,比如随意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比如采用滚动发行等模式转移资金,自行尝付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比如对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的兑付处罚等等。
通俗地说,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与其它资产管理产品性质完全相同,硬性恢复了理财风险。尽管同为理财服务,但银行理财与其它理财在概念里一直存在一种明显的区别,银行保本刚性兑付,非银行资管产品自主选择担风险。银行强调稳定,非银行资管重视回报。在很多投资人眼里,银行理财就是高利息存款,非银行理财就是投资股票债券。那么,在指导意见里,将这两种合二为一了。结合前段时间的风险通知硬性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银行理财将会迎来巨大的转折。因为刚性兑付不存在了。这种转折可能会在今天或这几天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回调作用,尽管不会引发恐慌,但观望态度的增多,绝对是一种必然。
本指导意见令不少业内人士意外的是,承认了委外和投顾的合法地位。比如“金融机构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作为投资顾问。投资顾问发出交易指令指导委托机构在特定系统和托管账户内操作。”这一信息的明确,将会使近期的债市处于明显的利好状态。同时对于禁止期限错配操作的态度也缓和了不少。把明确的“禁止”调整为适当放宽的“加强管理”。
在这个指导意见之中,再一次明确了金融资管产品除管理费以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按监管层所说,如果金融机构将部分收益转化管理费或纳入机构收入,那么自然无权要求投资者自担风险。关于这一点,市场上评论不一,但显然,这一条款针对的是机构与投资者之间一种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机构来说,并不认同。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谓双手欢迎了。
尽管,这一次发布的只是意见稿,但从中不难看出监管的决定和魄力,尽管按官方人士的说法,指导意见存在一定的过渡期,以保证意见之前的资管产品顺利操作,但仍然强调,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增加违反指导意见的新产品净认购规模。
这一次,监管层是铁了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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