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多个部委发布“新36条实施细则”后,银监会近日也对外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都表明了,在当前经济走入下行通道的时期,决策层希望通过包括制度创新在内的多元方式来刺激经济,而不单纯寄望于投资来推动经济发展。
尽管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从未有过政策上的限制,但由于设置的门槛过高,实质上形成了“玻璃门”现象,让不少民营企业望而却步。此次出台的《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放宽了民营资本入股银行业的比例限制。《意见》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此外,进一步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机构重组改造。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同时《意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
这种对民营资本进入降低门槛、放宽标准的背后,实质是要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领域,从而一方面可以给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为数目庞大的民间资本尤其是民企资本找到出路。无疑可以优化当前资金供应的结构,可以提高资金效率,更关键一点可以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些都会让经济增长产生新的可持续的动力。
这种做法,无疑再次验证了通过制度创新和改进是可以释放出新的增长动力的。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坚持这种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挖掘改革红利的战略方向。换言之也就是:进一步坚持改革开放,是破解当前经济下滑局面的最好的良方。如果再来一次与上次“4万亿”雷同的项目刺激,投资拉动的经济刺激模式,无疑是不具有可持久力的。
为此,面对当前经济下滑,当前可以操作的改革内容应该包括:减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各种垄断行业、对竞争性国企进行新一轮股权改革、加大对科技创新体制的建设、鼓励民间金融的透明化运行等各方面的内容。总之,一定要以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为主,同时适当保持一点传统的经济刺激力度。可以为了保持合理的全社会投资规模,来稳定经济增长;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诸如新能源等有未来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
但是,不能再来一次大规模靠政府主导的扩大投资来刺激经济增长了。
温馨提示: 近期发现个别投资者私下汇款给博主,引发纠纷。在此中金在线提醒网友们提高风险意识,请通过正规渠道消费,确保财产安全。客服咨询电话:4008888366。
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扫描应用拍下上方二维码,可以在手机博客继续浏览文本,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